核心提示:昆明一个 19 岁的少女担任当地一个宾馆的领班,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,半年内协助其所在宾馆让妇女卖淫 8600 余次,收授嫖资百万余元。
都市时报 4 月 5 日 报道 “ 妈妈,我对不起你,我想跟你再说句话。 ”19 岁的小艳抱着妈妈哭成一团,最后,眼泪未干的她被法警带走,谁也没有想到,这个不到 20 岁的姑娘,竟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,半年内协助其所在宾馆让妇女卖淫 8600 余次,收授嫖资百万余元。
昨天上午 9 点,一名年轻的男子和 3 名女子被法警带入法庭。被捕前,这 4 名犯罪嫌疑人曾是昆明市某酒店水疗康体中心的工作人员, 28 岁的男子黄某任经理, 3 名女子中,年龄稍大的屈某任业务主管,其他两个 19 岁的姑娘小艳和小娟任领班。
去年 4 月至 10 月间,黄某在负责经营管理酒店水疗中心期间,以招聘按摩技师为名,招募、安排曹某等 6 余人次(另案处理)在水疗中心从事卖淫活动,组织卖淫达 8600 余次,获利 人民币 100 余万元。在黄某的安排下,其他 3 名女子负责向顾客介绍包含卖淫色情按摩项目并协助管理卖淫女。黄某被控组织卖淫罪,其他 3 名女子被控协助组织卖淫罪。
具有中专文凭的小艳和小娟说: “ 我们为以前的行为感到后悔,我们刚刚毕业,工作很难找,就在水疗中心谋到一个职位,由于缺乏社会经验,也不懂得法律,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,希望法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 ” 说完后,眼泪顺着眼眶流了下来。
庭审从上午 9 点一直持续到下午 2 点,旁听席上坐满了公安干警和嫌犯家属,中途没有人离场。本案将改期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