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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山西青年报 2008-03-18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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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来自太原市公安局的消息,从3月20日开始,太原市娱乐场所绝对不允许存在一名非正规保安,包括“治安员”、“内保员”、“巡防员”、“安全员”、“安保员”等各类实际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。对于保安人员,今后太原市娱乐场所要达到100%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、100%雇佣正规保安、保安100%持证上岗,对违反上述要求、情节轻微的,给予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1-3个月。 近年来,太原市娱乐场所的“黑保安”、“黑打手”行凶伤人事件屡有发生。2007年初,迎泽区V8音乐酒吧发生了“黑保安”致人重伤事件,后果严重,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3月20日开展的太原市娱乐场所治安整治专项行动,在对娱乐场所内各类犯罪活动打击同时,将彻底解决黑保安问题。 对那些具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特征的,接到娱乐场所或群众举报,公安机关要立即赶赴现场打击;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,要根据规定,责令其停业整顿1-3个月,造成严重后果的,坚决取缔;娱乐场所私藏棍棒、砍刀等作案工具的,公安机关要及时收缴,依法重处,该停业的要勒令停业。 另外,整治专项行动还包括整治色情服务、卖淫嫖娼、吸毒贩毒等黄毒赌违法犯罪活动;寻衅滋事、行凶伤人、群体械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;违反规定包厢、包间门窗不透明、安装内锁装置、设置隔断、小包房、小姐“候客室”,不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等硬件设施不达标等问题。本报记者 李秀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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